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凯发官网首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19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本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nngdjt.com/)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180.141.91.9:8080/html/12192/index.html)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2338519)。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我公司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65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96号)精神,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以强化公司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依法合规、高效稳健经营为目标,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扎实推动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公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的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全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发布及具体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问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公司认真执行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公司办事公开行为准则、公司办事公开服务标准、公司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公司办事公开工作廉洁自律准则、公司办事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凡是有新的信息变动、更改和调整的,涉及到《条例》规定和全区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方面的内容,我公司都主动、及时进行修改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良好。我公司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观摩优秀公开平台网站以提高业务水平,并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检查维护,以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公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始终遵循及时、准确、真实的原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17年没有出现过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189条,信息录入均准确完整,无虚假、漏报情况,所发布的信息全部以纸质文档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备查,方便企业及群众及时了解情况。
除了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快速、便捷、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的功能,积极建设和完善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公司还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等载体公开政务内容,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知情和监督,有效地推进了轨道交通建设。2017年,在国家、区、市级媒体刊登、播出南宁地铁相关新闻稿件172余篇(次),其中纸媒82余篇(次),电视广播90余篇(次),广泛的宣传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重点项目。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在发文20个工作日之内将主动公开的文件交送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给群众免费查阅。截止2017年12月19日,共交送主动公开文件189件。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为了更有效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轨道交通建设工作,我公司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作用。我公司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就及时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司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下,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地铁建设资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以便民、服务为前提,我公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直执行不收费原则。我公司的依申请公开办事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办事信息。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以及《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收费标准》执行。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2018年,我公司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质的提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公司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