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凯发官网首页
——“三方协议”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为切实加强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建设,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11月1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南宁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傅隆政,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苏拥军分别代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国资委、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备忘录》,这标志着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当天下午,来自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国资委、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地铁1号线各参建单位的200多名党员干部齐聚一堂,共同召开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会上,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南宁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傅隆政,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苏拥军分别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要害部门、重点岗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等方面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庞志刚同志做了预防职务犯罪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回顾;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启生同志宣读《关于在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与会人员还一同观看了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自编自导自演的现代廉政警示话剧《金钱草》。
这次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国资委、南宁轨道交通公司三方共同签订的《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备忘录》中明确提出,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要建立完善七项工作机制,保证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违法违纪情况通报制度、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制度、检察建议反馈制度、预防职务犯罪调查研究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制度,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要实施阳光管理,建立五个预防监督机制提高预防能力。主要从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制度、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预先警示警告制度、探索建立检察约谈机制、积极推广现代管理和增强技术预防能力等六方面采取措施。
轨道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定坚持把预防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把关,将职务犯罪防患于未然;秉公用权,阳光廉政,将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以后的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南宁地铁人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