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一批(屯里、新营房、2号线东延长线)轨道小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合作方比选的第一次补充通知-凯发官网首页
关于南宁市第一批(屯里、新营房、2号线东延长线)轨道小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合作方比选的第一次补充通知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批(屯里、新营房、2号线东延长线)轨道小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合作方比选。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30日
三、更改事项、内容:
1.原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详见:《比选公告》第四点,《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5点):
(1)排名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共同发布的2019中国房地产500强完整榜单前50强企业或排名为2019中国房地产业战略峰会发布的2019中国特色小镇运营商综合实力前20强企业;
(2)拥有小镇开发运营经验或城市连片整体开发并成功导入产业案例(须提供案例所在地的立项批复或规划许可或开工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战略产业联盟共同投资项目,则提供2019年前与战略产业联盟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如为自有产业,则提供工商登记证明。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比选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合同业绩同样予以认可,但分包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3)不接受联合体;
(4)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现修改为:
(1)排名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共同发布的2019或2020年度中国房地产500强完整榜单前50强企业或排名为2019中国房地产业战略峰会发布的2019中国特色小镇运营商综合实力前20强企业,以及上述名单中的企业(以下简称名单企业)在2020年1月1日(不含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比选申请人为上述名单企业中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股权说明及工商登记信息等相关证明文件(名单企业只可授权一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与比选,如授权2个或2个以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与比选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2)拥有小镇开发运营经验或城市连片整体开发并成功导入产业案例(须提供案例所在地的立项批复或规划许可或开工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战略产业联盟共同投资项目,则提供与战略产业联盟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如为自有产业,则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
(4)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关联单位,只能由其中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2.原比选方式(详见:《比选公告》“三、比选方式”,《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7点中第1小点相应内容)
公开比选。向国内拥有小镇开发和产城融合实践经验的品牌企业公开征集《南宁市第一批(屯里、新营房、2号线东延长线)轨道小镇项目开发策略和实施方案》,公开竞争参与轨道小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每个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均可以参与3个项目比选,但只能中选一个)。
现修改为:
公开比选。向国内拥有小镇开发和产城融合实践经验的品牌企业公开征集《南宁市第一批(屯里、新营房、2号线东延长线)轨道小镇项目开发策略和实施方案》,公开竞争参与轨道小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每个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均可以参与3个项目比选)。
3.原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比选公告》第七点对应内容,《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0点)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栋前台,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现修改为: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0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栋前台,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4.原评审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公告》第八点对应内容,《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1点)
本次比选将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在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栋102室开始评审,比选申请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评审会议。
现修改为:
本次比选将于2020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在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栋102室开始评审,比选申请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评审会议。
5.原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10.2、第二章资格审查部分“一、资格审查文件目录”及格式对应内容)
(1)诚信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9)提供案例所在地的立项批复或规划许可或开工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战略产业联盟共同投资项目,则提供2019年前与战略产业联盟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如为自有产业,则提供工商登记证明。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比选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合同业绩同样予以认可,但分包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知识产权声明书(原件);
(11)项目保密承诺书(原件)。
现修改为:
(1)诚信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9)提供案例所在地的立项批复或规划许可或开工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战略产业联盟共同投资项目,则提供与战略产业联盟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如为自有产业,则提供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知识产权声明书(原件);
(11)项目保密承诺书(原件);
(1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名单企业授权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与比选申请且授权谈判团队参与谈判,名单企业对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此次比选申请及谈判团队的谈判结果均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授权书的有效时限应包含整个比选及谈判过程直至签订合作协议为止);
(13)股权说明(原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股权比例、与准入名单企业的关系说明、与提供案例材料企业的关系说明等);
(14)工商登记信息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比选申请人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共同发布的2019或2020年度中国房地产500强完整榜单前50强企业或排名为2019中国房地产业战略峰会发布的2019中国特色小镇运营商综合实力前20强企业,则仅需提供(1)~(11)条内容;如比选申请人为上述名单企业中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则还需补充提供(12)、(13)、(14)条内容。)
6.原技术部分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10.3——(2)、第二章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材料目录”——2、第31页——2)
(2)提供案例所在地的立项批复或规划许可或开工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战略产业联盟共同投资项目,则提供2019年前与战略产业联盟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如为自有产业,则提供工商登记证明。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比选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合同业绩同样予以认可,但分包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
(2)提供案例所在地的立项批复或规划许可或开工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战略产业联盟共同投资项目,则提供与战略产业联盟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如为自有产业,则提供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原评比工作相关要求19.2(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五、评比”——19.2、19.2.1、19.2.2、19.2.3)
19.2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本次比选无效,本公司将重新组织比选:
19.2.1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的;
19.2.2比选申请文件有效的比选申请人仅有2家,且评委认为没有竞争力的;
19.2.3有效比选申请文件只有1家或0家的;
现修改为:
19.2出现下列特殊情况,本次比选无效,本公司将重新组织比选:
19.2.1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或有效比选申请文件只有0家的;
8.原确定中选人(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五、评比”——21.1、第三章“四、中选标准”)
评审小组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排序前3名为入围候选人,评审完成后比选人向南宁市轨道小镇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方案汇报,汇报后由比选人牵头、轨道小镇所在地的相关城区政府参与,分别与入围候选人开展商务谈判,比选人根据谈判结果确定中选人即合作方。如谈判失败,则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
如有2个或2个以上的比选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现修改为:
评审小组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排序前3名为入围候选人,评审完成后比选人向南宁市轨道小镇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方案汇报,汇报后由比选人牵头、轨道小镇所在地的相关城区政府参与,分别与入围候选人开展商务谈判,比选人根据谈判结果确定中选人即合作方,由名单企业最终签订合作协议,如非名单企业签订,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如谈判失败,则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
如有2个或2个以上的比选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凡本项目比选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请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的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韦女士,2338632;李女士,2332900。
日 期:2020年4月18日